德国默克集团

德国默克集团(Merck KGaA)

目录

  • 1 德国默克集团简介
  • 2 德国默克集团的价值观(Values)
  • 3 默克中国(Merck China)
  • 4 此默克非彼“默克”

德国默克集团简介

  默克集团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家族性医药化工企业,其历史可追溯到1668年。从1827年开始工业化生产,到100多年前初涉液晶研究,以及2003年分子靶向肿瘤治疗药物爱必妥发布,无数的里程碑都强有力的证明了默克人的领先精神。自1995年上市开始,默克公司全球范围内所有业务经营活动都是以默克股份两合公司的名义进行的。今天,默克集团总资本的约70%为伊.默克(E. Merck OHG)家族所持有,其余30%由自由股东持有。

  作为一个全球性医药化工企业,默克拥有来自约60个国家的近31,000名员工(数据统计至2007年12月31日)。2007年1月,默克完成了对瑞士生物科技公司雪兰诺的并购。同年10月,默克将其仿制药业务部门出售给美国Mylan公司。

  默克医药业务包括创新性的处方药及保健药两部分。处方药如:用于癌症、神经变异退化性疾病、心血管疾病及不孕症治疗药物。

  化工业务包括:液晶材料、珠光颜料、实验室分析用品、制药和生物技术工艺生产链所需的产品及服务。

  默克有明确的发展目标:盈利扩张。这一目标的形成是基于一条清晰而基本的战略路线,用三个单词概括,即续航、变革、成长。这一战略兼顾我们的文化及竞争力,并在新与旧、传统与革新,医药与化工间寻求一个合理平衡,为我们的发展缔造最行之有效的前提,使之能够完全释放默克企业潜力。这一战略为默克全球近 31,000名员工的每日工作赋予动力,默克愿与之分享企业成功,同时也共同承担风险。秉持传统,默克将保持一贯勇于求知的形象,在未来紧握每一个良机。

德国默克集团的价值观(Values)

  • 将现在与未来紧密相连.(What ties today and tomorrow together.)
  • 诚信:是我们的信用保证.(INTEGERITY ensures our credibility.)
  • 尊重:是一切合作的基础.(RESPECT is the foundation of any partnership.)
  • 透明:是相互信赖成为可能.(TRANSPARENCY makes mutual trust possible.)
  • 勇气:开启未来之门.(COURAGE opens the door to the future.)
  • 成就:是我们的企业成功成为可能.(ACHIEVEMENT makes our entrepreneurial success possible.)
  • 责任:决定了我们的企业作为.(RESPONSIBILITY determines our entrepreneurial actions.)

默克中国(Merck China)

  早在1900年,默克便展开了其在中国的业务,通过上海、广州、天津等口岸向中国销售高纯度的化学试剂。一个多世纪后的今天,默克公司在中国主要发达城市北京、上海、广州、香港都有了自己的分公司代表处。历史见证了默克在中国的发展:1995年,默克派专员来到中国开拓市场,1996年之后,默克公司在上海、北京、广州相继成立代表处。1997年,默克(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外高桥保税区成立,并于2003年10月更名为默克化工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外商独资国际公司,其业务包括从销售到研发各环节。

  默克公司的产品日益受中国市场的欢迎,特别是作为重点在中国市场投放的默克珠光颜料和分析试剂。除了珠光颜料和分析试剂,默克在中国也从事医药和液晶产品的业务活动。为了加强默克在中国的进一步发展,2005年初默克公司中国采购中心在上海成立。为了给予客户技术和应用上的支持,2007年默克化工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建立了松江基地。至此,默克化工部在中国拥有了其集加工生产,仓储和研发于一体的加工生产型基地。

  随着经济持续增长,中国如今已经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和最受欢迎的外资投放市场。对于默克,这也意味着绝佳机遇。默克公司依靠其优秀员工作为自身价值理念的推动者,依靠高科技的创新产品积极参与着蓬勃发展的中国市场,不断将高质量的默克产品渗透到中国人民的日常生活中。

此默克非彼“默克”

  由于在美国出口业务的成功开展,默克公司于1887年在纽约成立了一个分公司。1889年,由Heinrich Emanuel Merck的孙子乔治默克接手经营。1891年,默克美国分公司Merck & Co.成立。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默克丧失了很多海外子公司,其中便包括Merck & Co.。如今这两家公司除了共同的名字“默克”之外,已经没有任何联系。应商业需要,双方一致同意,在美国和加拿大,“默克”归Merck & Co.独家使用,而在欧洲和世界其它各地,“默克”则由德国默克公司独家使用。与之相对应的,Merck & Co.在北美之外的业务经营,须以Merck Sharp & Dohme或MSD Sharp & Dohme(默沙东)的名义进行。而默克股份两合公司在北美的业务则要以EMD(Emanuel Merck, Darmstadt首字母缩写)的名义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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