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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运商品是指企业在商品销售时,已开出“发货单”或“调拨单”,但尚未办妥提货发运手续的那部分商品。
在商业会计中,一般以营业部门开出“发货单”或“调拨单”时,即作为待运阶段开始,并减少可调库存;待仓储部门提货发运,并经财会部门办妥货款结算手续后,才作为待运阶段结束,并减少会计库存。所以,待运商品数就是可调库存与会计库存之间的差额。待运商品在“库存商品”帐户下设“待运商品”专户核算;或以“发货单”或“调拨单”的记帐联作为“待运商品”辅助帐,采取抽单法进行掌握;也可在“库存商品”明细帐的存放地点栏另设“待运”栏反映。待运商品主要发生在商业批发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