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商标

目录

  • 1 什么是形象商标[1]
  • 2 形象商标的分类[2]
  • 3 相关条目
  • 4 参考文献

什么是形象商标

  形象商标是指具有具体形状,能够通过视觉对其存在形态辨认的商标。从商标的构成要素看,文字商标图形商标记号商标组合商标以及立体商标都具有一定的形状,将不同种类、形状各异的商标进行比较就能辨认各自的特征。这些具有具体形状的商标都是形象商标。形象商标的共性是都可通过视觉加以辨认。

形象商标的分类

  形象商标又称为视觉商标,可分为平面商标立体商标。平面商标又包括了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和组合商标。

  (1)文字商标指仅由文字构成的商标。文字商标的构成包括汉字、拼音字母、少数民族文字、外国文字、数字等等。我国的文字商标以汉字为主。随着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外国文字商标的使用也逐渐增多。文字商标具有便于呼叫、易于记忆和理解的优点,但标志性不如图形商标强烈。

  (2)图形商标即由平面图形构成的商标。图形商标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人物画、动植物画、风景画等具体形象图形;另一类是由某种几何图案或其组合为标志记号的抽象造型构图。图形商标不受语言文字的限制,生动鲜明,但由于没有文字相注,不便于呼叫,其表意性不如文字商标。目前,单纯以图形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较少。

  (3)组合商标即由文字和图形组合而成的商标,这种商标图文并茂,其设计一般以图形为主,文字为辅,既表形又表意,因此兼具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的优点。在我国及国际上,组合商标的使用最为普遍。

  (4)立体商标即由产品的外形或产品实体包装的立体标志构成的商标。这是一种三维立体结构的商标。例如,美国“可口可乐”饮料瓶的形状即是一种立体商标。我国2001年10月修改《商标法》决定中,增加了对立体商标的法律保护。

相关条目

参考文献

  1. 于玉林主编.无形资产管理全书.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3年01月第1版.
  2. 唐超华主编.知识产权法学.湖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06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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