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强制经营者达成、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协议,或者强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或者强制经营者实施违法经营者集中等。地方政府实施此种行为的动机可能是保护地方经济、挽救某地方企业等。此外,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程序规定》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的行政限定、行政授权等为由,实施垄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