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消费(Mandatory Consu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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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消费是指违背消费者真实意思,采用垄断的市场地位或其他方面的优势,强迫、胁迫消费者进行消费的行为。
强制消费可以可能构成强迫交易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消费者对不明不白的收费项目以及强制交易等行为,要敢于说“不”、坚决拒绝并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举报、申诉,依法维护自身权利。作为一名消费者,只有加强这方面的法律意识,对不明不白的收费项目以及强制交易等行为说“不”,才能有效地保护自身权益。
案例:
女学生美容院强制消费后被跟踪。某女生给记者打来热线电话。声称自己陷入了跟踪门还有学生因此而被殴打受伤。她告诉记者,她在学校附近闲逛,被几个着装怪异的男子拦住了,谎称给做免费体检,将她骗入店内。几名美容师热情地接待了,随即,美容师以“免费服务”为由,将女生拉到床上,给她洗脸和抹东西。在此期间,美容师还不停地和她聊天,并在没有介绍产品的情况下在脸上敷了面膜。此时,该女生隐隐约约感觉不妙,起身穿好衣裤想走,没想到被美容师拽住了,强行要求交400元办卡。女生被逼无奈支付身上所带200元后,说回宿舍拿钱。没想到,该店竟派3名人员尾随至寝室,并逐个敲门找人,强逼交钱。
对此,如果美容院在顾客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封化妆品要求顾客购买,就是强制消费,而到顾客宿舍更是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此外,消费者应谨慎对待所谓的“免费体验”承诺,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可盲目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