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储蓄效应(effect of forced saving)
强制性储蓄是指政府可通过通货膨胀手段,来增加储蓄的比重。
强制储蓄效应是通货膨胀的社会经济效应之一。这里所说的储蓄,是指用于投资的货币积累,主要来源于家庭、企业与政府。正常情况下,三个部门各有各的储蓄规律:均由其正常收入中形成。但若政府以向中央银行借债,从而增发货币,这种筹措建设资金的办法就会强制增加全社会的投资需求,结果将是物价上涨。在公众名义收入不变条件下,按原来的模式和数量进行的消费和储蓄,两者的实际额均随物价的上涨而相应减少,其减少部分则大体相当于政府运用通货膨胀实现强制储蓄的部分。
(1)当政府为赤字而向央行融资时,货币发行增加引发通货膨胀。从而把家庭和企业持有的部分货币收入转移到政府部门,这部分收入就是通货膨胀税,它以隐蔽的手段增加了政府的投资。
(2)政府为保证经济高速增长,实行高积累低消费的政策时,采取直接压制消费的政策,通过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或直接控制工资总额的增长,强制压缩消费基金,将个人储蓄转化为政府储蓄,从而形成强制储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