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成本降低率(Reduction Rate of Construction C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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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成本降低率是指建设工程的实际建设成本低于其概算价值的幅度,是衡量建设项目投资效果的参考依据。
对竣工建设项目可根据“竣工工程概况表”中有关数据,按下式计算建设成本降低率:
建设成本降低率(%)= | 概算总成本-实际总成本 |
×100% |
概算总成本 |
计算分析前应按规定开支范围汇总计算建设成本,并注意概(预)算成本与实际成本指标的可比性。若计算分析的结果为负数,表明建设成本超支,应进一步分析超支原因。对已完单项工程的建设成本降低率,可以“基建投资表”中该项工程交付使用财产的累计数,代替上式中的“实际成本”计算。实行建设单位投资包干责任制的工程和项目,其包干节余即为成本降低额,可以包干节余数为分子,包干合同中规定的包干数为分母,考核建设成本降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