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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报酬制度是指广告主向广告代理公司支付佣金的方式。多年来逐渐形成的广告代理赞制度,也就是15%的交易额作为佣金的制度被新的制度取代了,新的交易制度表现为花费制、成果报酬制或激励制,还有将代理制、服务费制、奖励制结合在一起的混合制。
广告代理业的报酬制度,大致可以归纳为3种:
1.佣金制。广告代理公司为广告主完成某项业务,应获得相当于媒体广告费一定比例的佣金
2.实费制。广告主与广告公司在事先契约的基础上,广告主向广告公司提供服务费有三种表现形式:
3.特殊型制。主要有两类:
报酬制度的变化给广告交易带来了变化。虽然不同酌广告公司有着不同的角色,但是不少广告主还要求广告公司提供除创意以外的更多东西。可口可乐的COO这样说过:“大卫·奥播威所在的20世纪60年代。广告公司是企业领袖最有价值的合作伙伴。但是,广告公司在随后30年中抛弃了合作伙伴的职能,取而代之的是作为顾问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