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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法的一种形式是一线监督者保持考核期内员工关键事件的连续记载。监督者每年报告决定员工表现的每一个员工记录。其中特别好的或特别差的事例就代表了员工在考核期内的绩效。在考核期中没有或很少记录的员工所做的工作是令人满意的,他们的绩效既不高于也不低于预期的绩效水平(标准或平均绩效水平)。
1、年度报告法的优点
年度报告法的优点是它特别针对工作,其工作联系性强。而且由于考核是在特定日期就特定事件进行的,考核者很少或不受偏见的影响。
2、年度报告法的缺点
年度报告法的主要缺陷是很难保证员工表现的精确记载。由于监督者更优先地考虑其他事情,因此常常不给记录员工表现以充足的时间。这种不完善可能是由于监督者的偏见或简单地由于缺乏时间和努力。如果管理当局对监督者进行必要的训练,使他们能客观、全面地记载员工的关键事件,这种考核方法也可以用于开发性目标。年度报告法的另一缺陷是缺乏关于员工的比较数据,很难用关键事件的记录来比较不同员工的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