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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价格法是在能取得市价且市价比较稳定的情况下,以实施价格作为内部转移价格的方法。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制定的内部转移价格比较公正,对责任中心的业绩评价也比较合理可心,但要注意由于内部销售卖方可以节约一定的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因此在利用市场价格作为内部转移价格时应适当地调整市场价格。市场价格法适用于独立经营核算的利润中心之间转移产品时采用。从考评责任中心的工作业绩来看,市场价格是制定产品或劳务内部转移价格的最好依据,能够比较客观公正地体现各责任中心的基本要求。
以市场价格作为内部转移价格,并不等于直接将市场价格用于内部结算,而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减去必要的调整项目,所以其通常会低于市场价格。这些调整项目是由内部购销与外部购销的不同特点引起的,一般包括与外销有关的销售费用,如包装、发运、广告、结算等,销售税金,以及与外销相关的交货等成本。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内部转移价格具有的主要优点是:市场价格比较客观,对买卖双方均无所偏袒,比较正确地评价各责任中心的经营业绩,更好地发挥其主动性、积极性;由于转移价格低于市场价格,所以可以在保持一定的外部市场压力的前提下,更多地促成中间产品的内部转移;因为内部转移与外部购销相比,具有质量、交货期易于控制,谈判费用可以节省等优点。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内部转移价格的不足之处则是:如果企业内部各责任中心相互提供的中间产品与外部市场交易的产品存在显著的差异,则中间产品的市场价格就很难确定;如果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其代表性也就大大降低。因而,在市场价格不能合理确定的情况下,可能导致各责任中心之间的苦乐不均。
尽管以市场价格作为内部转移价格存在一定的缺陷,但是对于可以向内外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利润中心或投资中心而言,仍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计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