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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饶让抵免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在非居住国按税收协定优惠税率缴纳的税额与按税法规定税率计算的税额相比,其差额也视同已纳非居住国税款而给予抵免的一种方法。所以,本国居民虽然按优惠税率在另一国纳税,但可在本国按另一国税法规定的税率抵免。在另一国少纳的税额也享受到了抵免待遇。
差额的产生通常有两种情况:
1.按税收协定限制税率缴纳的税额和按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之间的差额;
2.享受减免税优惠后实际缴纳的税额和按税法规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之间的差额。
差额饶让抵免适用范围较窄,通常仅限于对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等投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