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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定级是对原无工资等级,或原有工资等级失效的雇员进行工资等级的确定。国外企业重视对新雇员,即无工资等级雇员而言的,我国还包括职业调动和恢复就职雇员的工资的定级。
1、新雇员的工资定级
企业对新雇员的工资定级方式有以下几种:
1)新雇员考核(考试)定级。考核定级是指对参加定级雇员按规定进行考核(考试),合格者按照其所达到的等级标准确定工资等级。对未有工作经历的新雇员来说,定级顺序一般是从所任职务内的最低工资等级起,按照职务和岗位的变动,工资逐级上升。
2)按职定级。按职定级是对职务已经明确的雇员,确定相应的工资标准。这种方式一般是指有专业特长,或者企业专门招聘的人员而言的。
3)比照定级。比照定级是在工作岗位发生变化以后,比照新岗位的职务或其他定级标准确定工资等级。比较典型的是我国部队退役人员和军队转业人员,到地方企业工作时,按照国家的政策,对应企业工资等级确定工资等级。
2、职业调动雇员的定级
企业雇员因工调动,或企业认可的工作调动以后,其工资、津贴、奖金等待遇,按照调入地区和企业现行的制度和标准评定工资等级。
3、重新就业雇员的定级
重新就业雇员,仍从事原工种的,经考核合格后,承认原工资等级;改变工种的,试用期间一般按高于最低等级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例如,我国规定按照二技工标准付薪,试用期满后经考核重新定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