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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是指勘察人对工程项目的地理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包括对工程进行测量,对工程建设地址的地质、水文情况进行调查等工作。
一、经济勘察。又叫经济调查,为确定工程所在地区和地点、工程建没规模、设计和施工提供经济依据;
二、地形测量。测绘供设计和施工用的各种地形图。地形测量包括整’个建设区域,如厂区、矿区、住宅小区等。对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敷设油管和天然气管。架设输电线路等的地形测量,只涉及沿管道和线路的狭长地带。
三、工程地质勘察。在收集和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通过现场踏勘,对地层进行钻探和坑探,弄清地质情况。地面表层的地质情况,对铁路、公路、飞机场、灌溉等工程关系比较密切;中等深度的地质情况,同水电站、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和工业建设有关;深层地质情况是矿产开采、地下铁道、地下建筑等工程设计和施工的依据。
四、其它勘察。包括水文地质勘察,气象调查等。水文地质勘察包括地下水文和地表水文。气象调查包括气温,风向、降雨和降雪量、地震的设计烈度等。这些勘察成果都是工程建设不能缺少的原始资料,它保证工程建没在完全可靠的前提下提高技术经济效果。
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部分专业可以设丙级;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取得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专业(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各等级工程勘察业务;取得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等级相应专业的工程勘察业务;取得工程勘察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工程勘察劳务业务。
(1)签订工程勘察合同,明确任务范围;
(2)收集已有资料;
(3)踏勘工作现场;
(4)编制勘察纲要;
(5)作好出工前准备;
(6)通过现场调查、测绘、勘探、测试、室内试验等手段获取勘察资料;
(7)分析整理资料,编绘工程勘察文件。
一般情况下,设计单位对勘察成果应提出明确的范围与深度要求,勘察单位应根据具体技术要求,精心勘察并按期完成。提交的勘察文件不仅应提供图纸,还应提供文字说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