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伦理

目录

  • 1 什么是工程伦理
  • 2 工程伦理的发展
  • 3 工程伦理的原则[1]
  • 4 工程伦理的实践途径[1]
  • 5 建设工程伦理的策略[2]
  • 6 参考文献

什么是工程伦理

  工程伦理又称工程师伦理,是工程技术人员(包括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在工程活动中,包括工程设计和建设,以及工程运转和维护中的道德原则和行为规范的研究。这是一个新的应用伦理学领域。它是从“工程问题”提出来的。把这些问题提到道德高度,既有助于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的道德素质和道德水平;又有助于保证工程质量,最大限度地避免工程风险。

工程伦理的发展

  19世纪日增月益的顾虑

  随着19世纪不停地演进,工程学逐渐发展成为专门职业,大多数工程师认为自己是独立职业从事者或大型企业的技术员工。大型企业老板奋力维持劳资双方的固有关系,在这之间出现了相当程度的紧张气息。

  在美国,由于工业发达、商业繁荣,越来越多人选择从事工程师职业,使得创建同业工会成为当务之急。那时期主要发展出四个工程协会:美国土木工程师学会(American Society of Civil Engineers,ASCE,1851年)、美国电机工程师学会(American Institute of Electrical Engineers,AIEE,1884年)、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American Society of Mechanical Engineers,ASME,1880年)、美国采矿工程师学会(American Institute of Mining Engineers,AIME,1871年)。ASCE与AIEE的成员大多都是博学精通的专业工程师,而ASME的部分成员与AIME的几乎全部成员都是技术工程师雇员。

  在那时期,伦理观念常被认为是与个人的责任与荣誉有关,不应该明文规定。

  20世纪转折点

  在19世纪末期与20世纪初期,发生了一系列重大的结构损坏事件,包括一些惊人的桥梁损坏事件,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阿什塔比拉河铁路灾难(Ashtabula River Railroad Disaster,1876年)、泰河桥灾难(Tay Bridge Disaster,1879年)、魁北克桥灾难(Quebec Bridge Disaster,1879年)。这些灾难给予工程师深刻的冲击,迫使整个行业积极面对技术与建筑工作所存在的任何缺点,并且严格思考伦理标准是否存在瑕疵。

  回应这些冲击,在先前提到的四个工程师学会中,有三个发展出伦理守则。AIEE于1912年采用实行。ASCE与ASME也于1914年开始实行。AIME在它的学会历史里并没有采用任何伦理守则。

  由于对于专业行为与维护大众安全的的顾虑,典型地从这些桥垮事故与波士顿糖蜜灾难(1919年)等等中凸显出来,一个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的运动获得了推动力,即要求工程师先领取正式认证,然后才可在其专业领域工作。这认证程序涉及到满足某些关于专业教育、实际经验、考试审核的条件。

  之后数十年,大多数的美国州政府与加拿大省政府发布规定,要求工程师需要执业执照,或者通过特别立法,赋予同业工会发给职衔的权力。加拿大的模式规定,假若工程师的工作领域可能会对生命、健康、财产、公共福利、环境造成任何风险,则必须领取执照。在1950以后短短几年内,所有省政府都开始严格执行这规定。

  美国模式通常只会要求那些独立作业的工程师拥有执照,而那些在大型企业、教育机构、政府机关里工作的工程师不需拥有执照。这又延续了先前提到的,在独立作业或在大型企业里工作,两者之间的分裂。专业学会通常会采用规律化的伦理守则。在另外一方面,技术学会一般不会这样做,而会替代地按时举办伦理教育与分享伦理资源,让会员自动或强制参与。这方式不规律化,对于应该更偏袒大众,还是雇主?在大型企业里,有时在专业行为里,这问题仍旧没有解答。

  近期发展

  为了发扬伦理行为而做的努力持续不断,除了在同业工会和特许组织里对于它们的会员所下的一番功夫以外,加拿大的工程师之戒和美国的工程师团(Order of the Engineer)的根源都可以追溯到1907年魁北克桥垮塌灾难。它们都要求会员发誓坚持伦理行为,并且佩戴象征性戒指来警醒他们承诺保持最高伦理标准与专业态度。

  在美国,专业工程师国家学会(National Society of Professional Engineers)于1946年发表了它的“工程师伦理准则”(Canons of Ethics for Engineers),又于1957年采用了“专业行为规则”(Rules of Professional Conduct)为附录。于1964年正式采用实行至今的伦理守则也是演化自这本文献。对于各种不同的状况,怎样正确执行这些规则是一门很大的学问,为此,于1954年,特别成立了伦理评论委员会来指导会员怎样符合规则。伦理案例通常错综复杂,很少有简单解答,但是伦理评论委员会已经有接近500个顾问意见储存在档案里,这些意见可以帮助工程师处理各种伦理难题。

  现今,全世界各地的专业学会与企业团体都已能够直接有效地处理行贿与贪污事件。可是,必需研讨与处理的新议题层出不穷,例如,离岸作业(off shoring)、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环境保护等等。

工程伦理的原则

  不管人们对工程实践中的伦理冲突如何看待,也不管工程伦理学是实践伦理学还是应用伦理学,工程伦理总是要面对工程实践中的伦理冲突并解决问题。面对复杂的形形色色的具体问题及其语境,以及众说纷纭的伦理观、价值观,起重要作用的就是伦理原则。简言之,工程伦理就是关于工程技术人员在工程活动中的道德原则和行为规范的研究。工程伦理学的主要研究任务就是探讨并制定工程伦理的基本原则,越是高远的伦理原则越不利于衡量具体问题,比如“工程造福人类”等;越是具体的伦理原则越不具备普适性,一项具体原则在移换了场景时空后就可能不再适用。一门学科的原则就是要越有普适性越好,而作为一种实践性很强的工程伦理又要求越有针对性越好,因为它要面对鲜活的工程实践并解决具体问题。这就将工程伦理原则的制定置于尴尬处境,学者们也一直在苦苦寻求着二者之间的平衡点。

  我国工程伦理原则脱胎于技术伦理原则。1999年,当我国的工程伦理学还在科技伦理的极袱之中,徐少锦看到了技术伦理独立的价值,主张从科技伦理学中将技术伦理学剥离出来,把技术人道主义、技术爱国主义、技术公利主义、人与自然的和谐主义以及技术主体内部的平等互惠主义,作为人们在从事技术活动中应遵循的道德原则、规范与追求的道德价值目标。翌年,甘绍平在12月15日的《科技日报》上提出了科技伦理的三项基本原则,即不伤害、平等与尊重自决权,并结合事例给出了这三条原则在适用范围及重要性方面的排列次序。这应该是我国工程伦理原则的前奏。1999年肖平的《工程伦理学》出版,从此我国学界开始了工程伦理原则的探索。我国的工程伦理原则大致走过了一个从抽象到具体、从标新立异地提出工程伦理原则到提出工程伦理原则的同时还探讨其使用的有限性,并将抽象的伦理原则与具体的工程实践相结合的历程。总的来看,我国工程伦理原则界定有三种提出类型。一是从工程本身出发而提出。肖平首先将人道主义作为工程伦理的首要原则。2001年,全国科技伦理学学术研讨会提出了工程伦理的四项道德规范:责任规范,包括决策者的责任、设计人员的责任、工程承包者的责任、每个人都应有的责任;公平规范,即利益分配应该是公平的;安全规范,包括工程设计安全和生态安全;风险规范,即充分考虑到工程建设带来的种种风险,并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次年,余谋昌又明确提出工程伦理主要道德规范是责任、公平、安全、风险。二是从工程师职业出发而提出。朱葆伟虽然没有旗帜鲜明地提出什么工程伦理原则,但却明确认为质量和安全、诚信、正直、公正是工程师最重要的职业伦理规范原则,并另撰文论证。三是从一定条件范围出发而提出。宁先圣等认为工程伦理准则应包含以人为本原则、关爱生命原则、安全可靠原则、关爱自然原则、公平正义原则,并且特意申明以上只是一些普遍性的原则,在一些具体的工程技术领域,工程伦理准则应更为具体。这说明我国学者对于工程伦理原则的探讨己经进入到了普适性与具体性的认知阶段。另有学者从巴伦西亚工业工程师官方协会制定伦理规范的过程思考其对我国工程伦理建设的启示,如在制定工程伦理规范之前必须分析文化与境域等;还有学者不仅提出工程技术人员应该遵循的伦理原则—人类生命伦理第一原则、高效原则、公众利益第一原则—还分析了这些原则形成的历史过程。这说明我国的工程伦理原则建构己经走出“填补空白”“标新立异”的阶段,进入到了更深层面的研究阶段。

工程伦理的实践途径

  学术界对工程伦理的实践途径研究很少。原因很简单“说理”易“做事”难。更何况对工程伦理而言,“说理”也并不容易—整个学科在我国还处于初步发展时期。

  为数不多的工程伦理实践途径研究,有形而上和形而下两种。形而上是精神层面上要求我们以什么样的精神去践行工程伦理,形而下是在不同的工程实践方面东鳞西爪地探讨我们如何应用工程伦理。作为一个从西方引进的学科,工程伦理学好比一棵花木,文化好比空气和阳光,国情好比土壤和水分,一方水土养一种花木,移植时还需要带上“原来的土”,并且尽量创造接近原来成长的环境条件。张永强等将契约精神和人道主义作为“原来的土”—当工程效果影响到全人类的公共利益或根本利益,而法律与具体的伦理规范又无从约束这些工程行为时,便可以契约精神作为最终的精神约束力,以人道主义的方式凸显工程实施中的诚信与道德。李伯聪以《绝对命令伦理学和协调伦理学—四谈工程伦理学》为题,梳理了类似康德的绝对命令的中国传统文化资源在中国历史上对人的约束机理,并分析了其在工程决策过程协调变通的必要性和局限性。这些都是工程伦理学成长的环境条件,需要通过一个培植(即教育)的过程。但工程伦理教育在我国尚处在一个“灰姑娘”的境地和边缘化的状态,需要通过教育制度和工程师资格考核机制来予以规制。但工程伦理的特点是现实性、可操作性,其实现及发展路径才是重点。有不少学者己经在目前的形势下对工程伦理的实践途径进行了有益探索。例如,王健在《工程活动中的伦理责任及其实现机制》一文中论述了工程伦理责任的实现机制,程新宇在《工程决策中的伦理问题及其对策》一文中探讨了工程决策中伦理问题的对策,张恒力等在《工程伦理学的路径选择》中提出了可行的发展路径圈。这些文章都是对工程实践中某一个环节或某一个方面的研究,有待进一步拓展,以逐渐形成“燎原”之势。

建设工程伦理的策略

  中国的工程伦理建设以宏观伦理为目标,在相应对策上应该体现出此目标的特点,具体应该关注:建立工程伦理的学理基础、传播途径、保障措施、积极的工程文化;其中,塑造有利于工程发展的文化是最主要的方而。

  1.奠定工程伦理的学理基础

  作为伦理规范,工程伦理来源于职业伦理;其首要的学理基础是“工程作为职业”(engineering as a profession)。微观工程伦理的学理基础是“作为职业的工程”,而宏观工程伦理的学理基础是以“作为职业的工程”为主的具有丰富意象的工程,尤其是作为社会事业的工程。正是对工程的社会性、历史性、文化性的强调,使得工程伦理有了微观与宏观的区分。

  “工程作为职业”只是工程多种意象中的一种;除此以外,较为常见的工程意象还有叼屯限于):其一,作为活动的工程,工程是创造性的转化活动,把理念转化为现实。其二,作为过程的工程,工程的核心在于工程设计过程,工程设计是个系统过程,通过具体的策略满足人类的需要。其三,作为学科的工程,包括电子机械、土木、航天工程等具体的工程领域;其四,作为实验的工程,工程作为实验过程,从历史中学习;工程师是实验者,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道德自觉,有责任感。其五,工程作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运用,工程不仅是“自然科学的运用”,(applied natural science}同时也是“社会科学的运用”(applied social science);其六,作为社会事业的工程,这是美国国家工程院1990年一次研讨会及其文集的题目和主旨,强调的不再是单向的工程影响社会或者社会影响工程,而是工程在社会之中。

  宏观工程伦理是基于工程的多重意象,尤其是基于工程意象的社会性和文化性方而,而这些方而有赖于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STS)和工程研究(engineering studies)的贡献:揭示工程的多重意象,尤其是与社会、历史、文化等相关的工程意象。而丰富的工程意象,是工程伦理在理念上发展的一个前提。在中国,最常见的工程意象是工程作为活动、项目和工程物;除此以外,还有相当多的工程意象直接来自社会文化领域,如“希望工程”等。缺乏把工程看作职业的传统和文化,使得工程伦理缺乏学理基础,因而阻碍了中国工程伦理的产生和发展。可见中国应该积极发展STS和工程研究,从而奠定宏观工程伦理的学理基础。

  2.建立工程伦理的传播途径

  对比中美工程伦理存在和发展的依存环境,工程伦理发展的差异还在于在传播途径上。美国的工程伦理思想主要通过工程总论、工程伦理课程以及教材、网上资料传播的。中国现行的高等工程教育缺乏工程伦理和工程总论课程,从而阻碍了工程伦理学理基础的传播。

  美国的大学图书馆有众多的工程伦理和工程总论书籍。美国工程的多重意象的传播,在课程和书籍上主要依赖工程总论(课程和书籍)。美国大学工程专业低年级归(主要在大学一年级)一般都有工程总论课程(如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等)。“工程总论”来自美国国会图书分类法中的“工程总论”(general engineering;条目。而笔者对北京图书馆的中文图书查询显示,只有为数极少的“工程总论”类书籍,但是它们都往往冠以修饰语如“土木”、“工业”等,即表明此类书籍是该工程子学科的总论而非整个工程学科的总论。中国工程总论课程和书籍的缺乏,使得工程意象的传播缺乏学科和书籍作为载体,这也成为工程伦理产生的阻碍因素。因此,在中国要发展宏观工程伦理,应该关注工程伦理存在和传播的手段,发展中国特色的工程伦理的教材、课程。具体而言,在引进西方国家教材的同时,结合中国悠久的工程史和重视伦理的文化传统开发中国特色的工程总论教材和课程,为工程的多重意象,尤其是工程职业理念的传播提供条件。同时,可以在有条件的高校尝试开设专门的工程伦理课程,例如清华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等工程伦理有一定基础的高校,以及其他以工科为主的综合性大学,因为这些高校有着充分的伦理学教学资源,同时又拥有工程教育资源。当然,中国高校开设工程伦理教育需要工程学和伦理学的教师、学者开展充分的合作。

  3.设立工程伦理发展的保障措施

  工程职业认证是工程教育发展的动力,也是工程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美国工程及技术教育认证委员会(ABET)是美国高教界和工程界广泛认可的全国性工程教育专业鉴定机构,是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获得专业实践准入资格的权威渠道;其专业鉴定得到美国教育部、各州专业工程师注册机构以及高等教育鉴定委员会(CHEA)的承认,受到美国工业界的普遍支持和大学的认同,并在国际上有巨大影响。ABET的范围几乎涵盖工程与技术的所有门类。

  相比之下,中国的工程职业认证十分欠缺,绝大多数具体的工程门类至今尚无职业认证制度,全国性的对工程师的整体性职业认证仍然缺乏。如果说工程总论课程和书籍的缺乏是中国工程教育的缺失,工程职业认证制度的不健全则是中国工程教育在质量保障上的不足;工程教育在内容和结构上的欠缺,使得工程伦理在中国的存在和发展缺乏应有的保障,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工程伦理在中国的产生和发展。因此,在中国发展宏观工程伦理,要同时建立工程伦理发展的制度性保障,即建立工程的职业认证,在认证的指标中将宏观工程伦理加入其中。“工程是一种职业,人们在其中运用通过学习、经历和实践获得的数学和自然科学知识,结合判断,去开发经济地使用材料和自然力的方式,以造福人类。”ABET对工程的这个定义被众多的工程总论教材认可和采用,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ABET作为保障措施对工程教育的影响服制性飞并在一定程度上辅助了工程伦理的形成和工程伦理理念的传播。

  4.塑造积极的工程文化

  工程在中国文化中长期被忽视,要发展中国的宏观工程伦理,必须重新塑造一种积极的工程文化。

  中国文化中阻碍宏观工程伦理建设的因素表现为:在工程意象上,工程活动的性质被误解;在社会地位上,工程活动的主体被歧视。工程活动的主体长期以来被理解为工人、建造者,工程活动被理解为类似于砖瓦工人进行的堆砌工作。至今,较为流行的观点认为工程的本质在于建造,给人以缺乏创造的感觉—只是体力劳动,工人、建造者、工程师是“劳力者”。这种观点与中国儒家文化“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价值观很容易地结合在一起,从而造成工程活动主体的社会地位低下。事实上,工程是创造性的职业,工程内在地包含创造性思考创新。“直到现在,工程师仍然没有得到他们应得的社会地位:绝大多数的年轻学生向往成为科学家而不是工程师;他们想去政府或大学工作,而不愿在工程中工作。另外,很低的收入使得工程行业很难吸引到高质量的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可见,工程活动及其活动主体社会地位低下的传统,至今在中国并没有得到根本地改变。这成为中国宏观工程伦理建设的阻碍因素之一。

  工程活动主体除了工程师以外,工人也是工程活动中重要的主体,而中国当下对工程中的工人的关注是不够的。由于中国特殊的国情,工程(尤其是建筑、矿业等)中存在大量的农民工。农民工是中国社会的特殊群体,他们在自身素质、职业技能等方而与专业的工程师和工人有着一定的差距;他们在社会地位上处在很低的位置;他们连接着中国的城市和农村,成为中国城市化和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在工程收益中,收益最少的是农民工;在工程事故中,受伤害最大的也是农民工。在一定意义上提高农民工的收入和社会地位,对重塑积极的工程文化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1.0 1.1 于波,樊勇.国内工程伦理研究综述[N].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
  2. 郭飞,王续刚.中国的工程伦理建设:背景、目标和对策[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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