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工农业出口产值比重是指一国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出口商品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百分比。
外向型经济首先要求扩大出口,提高出口商品在工农业生产中的比重,因此,可以把工农业出口产值比重作为规划和考核外向型经济的综合指标之一。
其计算公式为:
工农业出口产值比重= | 出口商品比重 |
× 100% |
工农业总产值 |
选择这一指标反映外向型经济的数量特征,有以下优点:
首先可以看出,要提高工农业出口产值比重,必须使出口商品产值的增长超过全部工农业总产值的增长速度;
其次,工农业出口产值比重的分子、分母两项数字,其统计范围、计算方法、价格规定及资料来源等基本上是一致的,因此反映的情况比较准确;
第三,工农业总产值、工农业出口产值等资料统计都有一定基础;
第四,利用上式,还可以分别求出工业出口商品产值比重、农业出口商品产值比重以及主要商品出口产值比重等指标。
计算工农业出口商品产值比重应用不变价格,对出口和内销商品进行统一核算,这样才能正确反映工农业生产的出口比例,消除价格和汇率对这一比例的影响。
用工农业出口产值比重反映了外向型经济的发展程度,其局限性表现为仅在生产领域里进行统计和描述。从市场经济角度看,采用商品销售总值代替总产值更恰当,上式可改为:
工农业出口销售比重= | 出口商品销售总值 |
× 100% |
全部工农业商品销售总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