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长即实际工作的时间。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度。工作时长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称为延长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应给予加班加点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