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技能工资制(Job Skills Wage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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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技能工资制是近几年我国企业改革中普遍采用的新的工资制度,它是一种以劳动技能、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等基本劳动要素为评价依据,以岗位或职务工资和技能工资为主要内容,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劳动质量和数量确定报酬的多元组合的工资类型。
从性质上讲,岗位技能工资制是一种把劳动者的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是我国国有企业工资制度改革中推行的一种工资形式,主要是为了改变原有的、以行政机制制定企业雇员收入的计划经济模式,建立一种与市场经济接轨的、与现代企业制度配套的企业雇员劳动报酬分配制度。因此,其目的是双重的:
岗位技能工资制的特点主要有:
1、体现了按劳取酬的原则,使劳酬挂钩。
2、是对传统的等级工资制的一种制度性改革。
3、把企业的工资水平和经济效益挂钩,有利于发挥工资的效益职能。
4、岗位技能工资制从结构上把岗位劳动评价与雇员个人的劳动绩效评价区分开,即分为基本工资和辅助工资。
岗位技能工资制是以按劳分配为原则,以加强工资宏观调控为前提,以劳动技能、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等基本劳动要素评价为基础,以岗位、技能工资为主要内容,按职工实际劳动贡献(劳动质量和数量)确定劳动报酬的企业基本工资制度。它是企业内部分配制度的主体和基础。
1、岗位劳动评价体系
岗位劳动评价是将各类岗位、职务对职工的要求和影响归纳为劳动技能、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四个基本要素,通过测试和评定不同岗位的基本劳动要素,科学评价不同岗位的规范劳动差别,并以此作为确定工资标准的主要依据。四大要素进行分解、细化以后就成为便于具体测评的若干子要素,即岗位劳动评价指标。
1)劳动技能要素评价。劳动技能要素评价主要反映不同岗位、职务对职工素质的要求,评价指标包括受教育程度、实践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等。根据不同岗位的需要,还可以再将指标细分,例如,受教育程度分解为高等、中等、初等和文盲等不同层次,时间经验也可按照工作年限分为不同档次。
2)劳动责任要素评价。劳动责任评价主要反映不同岗位、职务对雇员劳动责任的要求,评价指标包括在产品的质量、数量、成本和消耗,以及设备、财产、安全卫生、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劳动责任程度。
3)劳动强度评价指标。劳动强度评价主要反映不同岗位、职务的负荷强度,主要通过劳动紧张程度、劳动疲劳程度、劳动姿势和工作利用率等指标衡量。
4)劳动条件要素评价。劳动条件要素评价主要反映不同岗位、职务的危险程度、危害程度以及自然地理环境和不同工作班次对劳动者生理、心理的损害程度。
劳动岗位评价是一个系统,它是由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评价技术与评价方法等子系统组成。
2、工资单元的设置
岗位技能工资属于基本工资制度,由技能工资和岗位工资两个单元组成。
1)技能工资。技能工资主要与劳动技能要素相对应,确定依据是岗位、职务对劳动技能的要求和雇员个人所具备的劳动技能水平。技术工人、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技能工资都可分为初、中、高三大工资类别,每类又可分为不同的档次和等级。
2)岗位工资。岗位工资与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三要素相对应,它的确定是依据三项劳动要素评价的总分数,划分几类岗位工资的标准,并设置相应档次,一般采取一岗多薪的方式,视劳动要素的不同,同一岗位的工资有所差别。
我国大多数企业在进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度改革中,只设置技能和岗位两个工资单元,主要便于与四个劳动要素相对应,有利于满足特殊岗位对劳动者质量和数量的客观要求及为了操作简单。
3)辅助工资。岗位技能工资是一种基本工资制度,在推行中,还要以辅助工资制度作为补充。辅助工资包括三个工资单元。
A、年功工资单元。随雇工工龄增长而变动的工资部分。年功工资是对长期从事本职工作的雇员的一种报酬奖励形式,目的是承认雇员以往劳动的积累,激励雇员安心本职工作。年功工资单元以雇员的连续工龄作为工资上升的依据,定期提高工资档次。例如,1992年我国铁路系统年功工资单元的计算方法如下表(年功工资计算方法):
企业工龄 | 年功工资 |
---|---|
5年以下 | 5元 |
5到8年 | 10元 |
8到10年 | 15元 |
10到15年 | 20元 |
15到20年 | 25元 |
20到25年 | 30元 |
30年以上 | 40元 |
B、效益工资单元。随企业经济效益而变动的工资部分。为了体现雇员报酬与企业效益挂钩,设定效益工资单元,随企业效益的波动而增加或减少。在企业具备了长期支付能力的前提下,效益工资有可能转为基本工资。
C、特种工资单元。特种工资主要是指津贴,它是对在特殊作业环境、劳动条件、劳动强度下职工生活、生理和心理损害的工资性补偿。津贴一般分为四种性质:特殊工种的岗位津贴、流动人员的野外作业津贴、从事有毒或有害作业的保健津贴和到边远艰苦地区作业的补偿津贴。
3、岗位技能工资标准
鉴于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发育情况,不可能完全由企业自主制订工资标准,采取国家控制下的企业岗位工资标准方式。由国家制定最低、最高标准,提出标准参照系,即确定各类工资标准和工资单元比重的制订原则,并对企业实行总量控制。企业在国家政策的允许下,制订和选择本企业的工资制度和工资形式,以平衡企业各类雇员,特别是工人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之间的工资关系。
4、岗位技能工资制度的管理
岗位技能工资制度的正常运行,需要一系列企业外部和内部环境的支持,一个良好的运行机制是基础,包括:
1)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劳动生产率提高、物价变动和劳动就业变化等适时进行工资标准调整。
2)正常增资机制。
3)岗位工资动态管理机制。
4)工资结构调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