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展览广告是指商品展览会、展销会、订货会本身的整体广告宣传功能,也指设置在会场内外的各种广告。
展览广告在内容上用最新信息去迎合消费者心理,赋予感情色彩,从而刺激需求,创造需求;在表现手法上充分运用技术美学原理,采用照明技术及视、幻、电脑等先进技术,在色彩、道具、商品摆列方面进行艺术构思。商品展览、展销现场,本身是一个大型广告,它通过多种方式表现商品美的形式以及使用方法、使用效果,力求展销方式声像化、立体化、知识化、趣味化,增强商品广告的可感性和真实性,使顾客在看、问、尝、控、试中感知商品美,接受商品信息,在亲身体验中了解商品的特性和有关知识,因此,广告效果十分显著。但展览广告传递面较小,时效性也较短暂。
展览的形式多样,有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洽谈会、交流会、新产品发布会以及固定场所的产品陈列等,因而展览广告的形式也是综合的、多种多样的。
(1)开放型的广告形式。观众可自己动手,亲自体验。
(2)动静结合的立体化广告形式。在展出产品、文字图表与照片的同时,更多地运用形象生动、信息含量大的幻灯、录像等传播手段。
(3)当场示范表演的广告形式。如时装表演、机械操作表演、工艺制作表演等。
(4)与公共关系结合的广告形式。
(1)最能迅速而直接地促成大规模批量销售的效果。
(2)面对面的情报传达与信息交流。
(4)具有对新产品的广告诉求的验证性,有利于今后的整体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