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会优先权是指以申请人在我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对商标的首次使用为基础享有的优先权。
要享有展览会优先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首次使用。2、该展览会必须是我国政府承认或者主办的。3、必须是同一商品,同一商标。4、申请人与展出者必须为同一主体,或者是展出者的合法继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