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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售维修保税仓库是指专门存储为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零配件的保税仓库。寄售维修保税仓库面积最低为2000平方米。
经营该种保税仓库的单位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有进口经营权、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法人。
1、该法人具有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
2、有专门存放该货物、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仓库(场所)。
3、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并经海关培训、考核认可。
4、建有专门的出、入库帐册及销售帐册。
5、具有可靠的安全保卫、消防等措施。
1、向海关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建库的文件(一式两份);其中应表明建库理由、仓库情况、经营方式、管理措施。
2、同时提交下列文件:
a.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对外开展寄售维修业务的批准文件;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C.与卖方签订的寄售维修服务的协议。
(1)海关对上述文件审核无误后,即派员进行实际调查。
(2)符合海关要求的,批准保税仓库成立并发给《保税仓库登记证书》。
(3)海关可根据实际情况,派员驻库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