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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性政策是指具有到位的物质资源投人,有明确的执行授权,对政策调适对象或是有明确的切实利益提供,或是有明确具体的行为规范,同时有严密的组织程序辅助执行的政策。
实质性政策是从主导与辅助角度进行分类的一种政策。实质性政策是针对实际问题提出来的,用以规定如何解决现实问题的政策。它是主导性的,涉及到人类活动的实际后果,因此影响较大。如国家的基本建设政策,福利支出政策,劳动工资政策等。实质性政策直接针对于现实性问题,一般来说是其他各种政策的核心,针对于具体问题的实质性政策居于主导地位。实质性政策总要规定的十分具体,要有针对性,否则难以把问题解决好。而且,正因为它涉及到人类行动的后果,所以必须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客观公正的评述问题,以利于选择最佳方案。但是,尽管实质性政策处于主导地位,但却并不总是在作用上就大于其他辅助性政策。因为一项政策制定了总要实施才能出效果。所以再公正、合理的实质性政策也要有可行的程序去实施才行,并且还要讲求一定的策略,而辅助性政策正好起到了这种作用。
绝大多数政策既非纯粹的象征性政策,也不是完全的物质性政策。相反,这两类政策可以被视为一个物体的两极,大多数政策落在两极当中,并依据象征性或物质性的程度来确定其在物体中的位置。教师节在中国的设立明显表现出象征性政策的特征,对推动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具有重要意义。而政府“限塑令”颁布后,虽然商场和超市的塑料购物袋使用量明显减少,但政策的棱角在农贸市场已被逐渐磨平。由此看来,限塑令从象征性走向实质性还有一段不短的路程要走。2008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在执行中也遇到了不少障碍,只能说是介于象征性政策和实质性政策之间。
此外,由于行政活动(政策执行)的干预,或者由于立法机关(政策制定)没有通过政策实施时所需资金的预算,被立法语言标榜的物质性政策有时也会演变成象征性政策。政策宣称与政策输出其实并不是一回事。一些政策提出的实质性目标,如果没有相关资金做保证,那么就会成为实质上的象征性政策。另一方面,政策也可能从更多的符号类型向更多的物质类型转化,如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环境污染的控制政策更多地表现出其象征性特征。立法虽然写在纸上,但实际做的并不多。
进入21世纪,公众对污染问题日益关注,政策执行活动不断增加,政府部门相关的立法活动也有所增多,其结果是《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陆续出台,使污染控制政策变为更富有实质性特征的政策。在分析政策的效果时,物质性一象征性分类法尤其有用,因为它把我们的注意力带到了正式的政策声明之外,并提醒我们注意象征性在政治行为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