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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商品库存统计是指对外贸易企业在一定时点上库存出口商品及库存加工出口商品的原材料的数量、金额卡总值统计。
其任务是要反映外贸企业出口商品及出口商品加工用原材料的库存情况,反映对出口供应的保证程度。库存出口商品和库存加工出口商品的原材料在商占形态和核算目的上不相同,故在对外贸易统计中要分另进行核算。
出口商品库存统计分类按其所处出口阶段和存放地点的不同,可分为下述四类:
1.在库出口商品
在库出口商品是指对外贸易企业已经取得商品所有权,并已入库,能够随时供应出口的实际库存商品。
其统计所包括的范围如下:
(1)存放在口岸和内地的仓库、货场、加工厂及其他场所的出口商品;
(2)存放在车站、港口、码头,但尚未接出库单调运出库的出口商品;
(3)已经进货入库待挑选整理的出口商品;
(4)寄存在国外和港澳仓库的出口商品(鲜活商品除外);
(5)在库出口商品不包括下列内容:
2.调入出口在途出口商品
调入出口在途出口商品是指贷款已付,但尚未运到仓库的出口商品;虽已运到,但尚待点验入库的出口商品。
3.口岸待运出口商品
口岸待运出口商品是指已做了出库单,或已运抵港口、车站、码头等待装船、装车的出口商品。
4.加工未收回出口商品
加工未收回出口商品是指工厂正在加工,或正在挑选、整理、改制的出口商品。
上述四类出口商品库存,除第一类须分商品统计其数量个金额外,其余只统计总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