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素综合分类法

目录

  • 1 什么是因素综合分类法[1]
  • 2 因素综合分类法的参照因素[1]
  • 3 因素综合分类法的操作步骤[1]
  • 4 相关条目
  • 5 参考文献

什么是因素综合分类法

  因素综合分类法经验排序法的进一步发展,是将分析比较的标准具体细化到每个参照因素,根据每项工作在所有参照因素上的比较结果,综合评定每项工作的职等

因素综合分类法的参照因素

  参照因素以美国为例,一般有以下8个:

  (1)工作性质(种类);

  (2)所受监督;

  (3)所循例规;

  (4)所需创造性;

  (5)与人接触性质与目的;

  (6)工作效果的性质与影响范围;

  (7)所予监督;

  (8)资格条件。

因素综合分类法的操作步骤

  这种方法的操作步骤是:

  (1)分析每种工作的参照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把每项工作的参照因素归为几个统一的类别——分类因素;

  (2)针对所有分类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3)确定职级,凡是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轻重与资格条件相似相近的,则为同一职级。

  这种方法要求比较时所依据的参照因素不能太多。

相关条目

参考文献

  1. 1.0 1.1 1.2 彭剑锋主编.组织设计与组织运作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02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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