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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备干部是指各级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有关选拔标准和选拔程序,选拔出德才素质好、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干部,为上一级领导班子补充干部而准备的后备人选。
公司后备干部的来源主要是公司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部门业务骨干。而政府机关中,对后备干部的挑选范围在不断扩大,各地并不局限于党政机关,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也在选拔之列。
后备干部制度产生于1980年代初期,主要是为了解决当时迫在眉睫的新老干部正常交替问题。1982年,邓小平提出了干部队伍“四化”方针,指出“实现干部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是革命建设的战略需要”。显然,培养选拔大批优秀中青年干部已成为当时一项紧迫任务。同年,党的十二大提出了建设各级领导班子第三梯队的重大战略决策。中央提出,为了使国家能够长治久安,使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能有连续性,必须抓紧第三梯队的建设。因此,一定要建立和健全后备干部制度。
1983年10月5日,中组部发布《关于建立省部级后备干部制度的意见》,这个重要的指导性文件成为后备干部制度正式确立的标志。
1994年,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集中讨论党的建设问题,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做好后备干部工作,重视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选拔培养,为各级领导班子培养出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后备干部。
2009年2月,“2009-2020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下发,这是中央首次制定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随后下发了与之配套的《关于加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跨度长达12年的规划拉开了后备干部选拔的大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