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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人力资源亦称科学技术人力资源潜力,指全国拥有的科学家和工程师、技术员的总数。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科技统计国际标准化的建议”规定按两个标准统计。1.科学家和工程师、技术员的总数,即指在某一规定参考日,具备科学家和工程师、技术员必须具备的资格的全部人数,不管其经济活动、年龄、性别、国藉或其他特征如何;2.参加经济活动的科学家和工程师、技术员的人数,指在某一规定的参考日从事于或积极谋求在某一经济部门工作,具备科学家和工程师、技术员必须具备资格的人力总数,所谓必须具备的资格包括在教育系统中取得和通过工作经验获得并被社会承认能胜任某种专业工作的资格。该建议还指出,如只用一项标准,最好用第二个标准。
根据联合国的建议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我国合格人力资源总量有两个指标。
一个是合格人力资源总数,即在某一规定的参考日居民中具备科学家和工程师、技术员必须具备的资格的全部人数,也就是在居民中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没有上述学历、但已取得初等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的总数,不管其经济活动、年龄、性别或其他特征如何。
另一个指标是参加经济活动的科学家和工程师、技术员人数,即在某一规定参考日,从事于或积极谋求在某一经济部门工作的具备科学家和工程师、技术员必须具备的资格的人数,是合格人力资源总数中已有职业或正积极求职的那部分人数,也叫经济活动人口中的合格人力资源数。
合格人力资源数除总量指标外,还可用相对指标表示。相对指标也有两个。
一是每万人口中(或十万人口中)的合格人力资源数,即以全国合格人力资源总数除以全国总人口再乘10000(或100000);
另一个相对指标是每万(或10万)经济活动人口中的合格人力资源数,即以全国经济活动人口中的合格人力资源数除以全国经济活动人口数(全国在业人口+城镇待业人口)再乘以10000(或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