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储存是货主与仓储企业之间依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签订保储保管服务合同或协议,来建立长期业务关系的储存业务受理形式。
合同协议储存主要有三种形式:
1、定品名、定数量、储存点由保管方统一安排。
2、定库房、定面积、定货物大类,进、出、存操作由保管方承担,即“包仓代管”。
3、定库房、定面积、定货物大类,进、出、存由存货方自理,即“包仓自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