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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可信性是指动态博弈中先行为的博弈方是否该相信后行为的博弈方会采取对自己有利的或不利的行为。因为后行为方将来会采取对先行为方有利的行为相当于一种“承诺”,而将来会采取对先行为方不利的行为相当于一种“威胁”,因此我们可将可信性分为“承诺的可信性”和“威胁的可信性”,即可信承诺与可信威胁。
用博弈论的语言来描述,可信威胁就是指当轮到威胁者行动时,他出于自身利益考虑确实会按照原先声明采取行动的威胁。
可信威胁的概念,在华纳兄弟公司的经理们与托尼·班奈特,就托尼·班奈特先生为影片Analyze This演唱片尾曲应获报酬一事的谈判过程中得到了很好的诠释。由于电影的大部分片断都已经拍摄完毕,因此经理们心理清楚,他们不再具有能拒绝托尼·班奈特先生关于报酬要求的可信威胁,因为在那时邀请另一个歌唱家为影片演唱片尾曲的花费将更加巨大。相比之下,在电影开始拍摄之前提出类似的威胁则具有可信性。
维罗妮卡出差离开所在城镇的时候,一般会随身携带一个昂贵的公文包。某个陌生人对她的公文包产生了兴趣。我们假设,由于维罗妮卡是一位经济学家,她一定是一个利己的理性人。如果对难罗妮卡来说,她的公文包被偷后她报警投诉的成本超过这个公文包的价值,那么这位陌生人能够安全地偷到公文包吗?
只要这个小偷对维罗妮卡的假设是正确的,他就可以在偷到公文包之后逍遥法外。一旦维罗妮卡的公文包被偷,为了进行投诉与指控她必须报警,而且很可能错过返回的航班。数月之后,为了在小偷的审讯出庭指证她,还不得不再次回到案发所在城镇,并且还要接受小偷所聘请律师不怀好意的交互问讯。由于这些成本远远大于公文包的价值,一个理性利己的人显然不会对丢失公文包一事再追究下去。不过,如果维罗妮卡能够表现出在公文包被偷之后她确实具有对小偷的可信威胁,那么她就可以让小偷打消偷窃的念头。但是问题在于,小偷已经清楚失窃后失主找回公文包的成本大于收益,因此这种威胁是不可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