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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对比原则是指在判断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是否具有新颖性时,专利审查人员只能将每一份对比文件作为一个整体单独与被审查对象进行比较,而不允许将几份对比文件组合起来作为判断该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的标准。
1.技术方案的单独对比
在将阀门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专利与对比文件进行单独对比时,如果仅有一片对比文件,但是该对比文件中有多个技术方案,这时,应当将阀门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专利的各项权利要求与对比文件中的每一项技术方案分别进行对比,即一对一的对比。
2.使用多篇对比文件
当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专利存在多个并列独立权利要求时,对每一个独立权利要求新颖性的判断,应当分别与多篇对比文件进行单独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