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作价格(coordinated pr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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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价格,企业间或地区间协作销售产品使用的价格。在中国包括生产企业向协作单位销售产品的价格,或者生产企业之间工艺协作加工计算的费用。在中国,协作价格主要有零配件协作价格和工艺协作价格。
一般是指有定点协作关系的零配件厂向主机厂或成品厂销售零配件的价格。零配件协作价格通常低于出厂价格,其主要原因:一是成批定点供应,零配件厂在价格上应给主机厂或成品厂一定的回扣;二是财政部门对零配件厂的产品,在税收上给予减税或免税的照顾。
一般是指生产企业之间工艺协作加工计算的费用。工艺协作内容包括铸件、锻件、机加工、热处理、电焊、电镀、喷漆等项目。随着专业化生产的发展,工艺协作关系还将日益扩大,因而合理地制订工艺协作价格有重要意义。
在中国,制订工艺协作价格的原则是:
①以相同工艺协作各厂正常生产情况下的平均成本为基础,加上适当利润,并同近似的工艺协作项目的价格保持合理的比价关系。
②在利润掌握上对不同类的工艺协作有所区别。工艺协作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来料加工性质的协作,如电镀、喷漆、机加工等;另一类是由承担工艺协作的企业提供原材料的协作,如铸件、锻件等。来料加工的工艺协作的成本中包括原材料在内,基数较大,因此,其成本利润率应高于提供原材料的工艺协作。
③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制订各种不同的工艺协作项目的利润率。凡是工艺过程复杂、产品精密程度要求高的,数量零星、临时性的,用户提出特殊要求的,其利润率可以适当高一些。凡是工艺过程简单、产品精密程度要求不高的,数量大的,成批生产的,定型的,经常性的,其利润可以适当低一些。
④对有些工艺协作项目采取按工时计算收费的办法。如机加工,工时一般由承担协作任务的企业进行估计。协作任务完成后,实际工时同估计工时有出入时,可由双方协商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