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贸易(Medical Services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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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贸易是指国际间交易的商品在医疗业方面劳务的交换,是一种特殊商品的交易。如商品贸易一样,医疗服务贸易既包括进口贸易,也包括出口贸易,即既包括本国病人的出境治疗——国际支出医疗,又包括外国病人入境治疗——国际收入医疗。
医疗服务贸易的特点是就地商品出口和就地服务出口,其运行具有综合性和整体性。
在提供医疗条件的国家或地区,国际病员及其家属用于医疗、食、住、行、游、购、娱等方面的开支均用外汇支付。这种获得外汇收入的方式,实质上是一种就地出口贸易,即通过医疗服务的就地输出。
病员及其家属除了要购买和消费医疗物质产品外,还要消耗其他活动形式的服务产品,这是因为医疗产品本身所含的服务劳动比重很高。比如,药房供应药品的服务,需要消耗医师开处方、药剂师配药、护士发药打针等其他活动。病员用外汇支付医疗服务费用,这样医疗服务劳动就具有就地服务出口的性质。
医疗服务运行的综合性,是指在医疗过程中支付货币购买医疗商品和非医疗商品,以满足其医疗消费的需要。这些医疗商品包括询问病史、检查、检验、诊断、处方、治疗、住院、转院、体检、计划免疫等;非医疗商品包括饮食、交通、游览、娱乐等。医疗服务包含着物质和非物质的多种产品的组合。因此,提供的医疗服务是综合性的服务。医疗服务的整体性则是指所有的医疗服务将围绕着患者治病的需要,无论有病无病、大病小病、急病慢病均必须从服务质量和服务内容上满足患者的需要。
医疗服务贸易的对象由于各自的情况不同,其对医疗服务的要求也就不同,因此,对服务对象的研究是必要的:
1.以身体的状况可划分为健康者或自己认为健康的境外人员和病人或自己认为有病的境外人员。如某境外人员由于工作劳累而认为自己患有某种疾病,但经检查而没有患病等。
2.以逗留时间的长短可划分为短期、长期、永久居留和过境等。如长期居住境外人员需要计划免疫、定期健康检查等医疗服务。
3.以入境的目的可划分为工作、学习、进修、经商、开会、治病等。如某境外病人为治疗某种疾病而慕名专程到某国去接受医疗服务。
医疗服务贸易的业务范围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因病而需要获得医疗服秀的境外病人。
健康或怀疑有病的境外人员要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体俭。
对境外人员进行强制性或有计划的免疫接种。
如整形、康复、应用传统医学凋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