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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从1984年开始征收该税,对化肥每公斤氮征收0。6克朗,每公斤磷征收12克朗,使售价平均上35%,税金主要用于环境研究、农业咨询和治理土壤盐碱化等。奥地利、比利时、芬兰等国家也相继开征了化肥税。
在瑞典境内生产销售的化肥,以及进口的用于转售或自身商业目的的化肥属于化肥税的征税对象。
①在境内生产销售化肥者的人;
②进口化肥用于境内销售或用于自己商业目的的进口商;
③被税务机关认定的有大批量经销权的化肥贸易商。
采取从量定额征税:
①氮肥,应税的氮肥是指每公斤氮肥中的含氮量不得低于2%,每公斤征收80克朗;
②磷肥,应税的磷肥是指每吨磷肥中镉的含量不少于5克,按磷肥含有的镉含量征税,每克镉征30克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