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出口(Export of Labour 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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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出口, 亦称出国劳务, 是指劳务出口国(输出国)向劳务进口国(输入国)提供劳动力或者服务, 以谋取经济利益, 获得外汇收入。劳务出口可以说是一种无形的劳务贸易。
近年来我国的劳务出口主要有三种组织形式:
一是国家政府部门有计划有组织地根据与外国政府签订的协议安排劳务出口;
二是有关公司、企业等根据与外国公司或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派遣劳务出口;
三是具备劳务出口条件的个人通过国外的亲友等联系的劳务出口。
中国公民申办劳务出口一般应通过以下途径:
(1)通过专门从事劳务出口的国内企业公司办理申请登记、培训和派遣;
(2)通过所在地或所在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办理;
(3)通过个人在海外的亲友办理。
中国公民申请劳务出口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是专业技术工作要适合海外, 专业不对口, 技术不熟练者是不可能符合要求的;
二是要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遵守前往国的法律和劳动纪律;
三是要有健康的身体,能够适应前往国的气候条件和劳动环境;
四是要有必要的语言能力, 尤其是直接和外方打交道的外语水平, 但一般集体从事劳务者可不必强调外语能力 。
申请人以个人名义出国劳务者, 其申请程序是:
(1)获得有关适合本人条件的劳务信息;
(2)将本人的相关资料递交劳务进口方,这些资料一般包括:
本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国籍、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地址、电话等)和专业技术证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的复印件等。
(3)劳务进口方发出聘书;
(4)与劳务进口方签订劳务合同;
(5)到公证机关对有关证件进行公证;
(6)到公安机关申领护照和出境登记卡;
(7)到卫生检疫部门办理健康证明书;
(8)到有关驻华使(领)馆申请办理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