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分析法(Functional analy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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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分析法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用来分析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任何事物和现象都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分、方面、因素所组成的,这些部分、方面和因素之间形成一种相对稳定的联系,这种相对稳定的联系称之为结构。相互联系的各个部分、方面和因素之间总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这种事物或现象内部各个部分、方面和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以及该事物或现象对于外部其他事物或现象的影响和作用,称之为功能。分享事物或现象的结构和功能的方法,称之为功能分析方法。
功能分析作为一种分析方法,由英国人类学家B.马林诺夫斯基和A.R.布朗首先加以系统地运用。他们认为社会是一个整体,其特征是不同的组成部分具有独特的构造,须从整体上分析才能了解每个特殊的成分。马林诺夫斯基的功能分析是“基于如下原则,即在各类文明中,每个习俗、每件物体、每种思想和每种信仰都要完成一个不可或缺的功能,都拥有一项必须完成的使命,它们是有机整体的必要组成部分”。美国社会学家R.默顿在1949年曾在《外显功能与潜功能》一书中对功能分析作了重要说明,认为功能分析可以成立,是“因为一个因素可以具有几个功能,正如一个功能可以由几种相互变换的因素来承担”。美国社会学家T.帕森斯等人在总结前人功能分析的基础上,于1953年提出AGIL分析格式(AGIL analyiss scheme),被广泛运用于社会学、政治学、政治经济学等规范价值研究领域。
即分析对象。如犯罪问题中犯罪团伙,农村专业户和重点户,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等。并且应该进一步明确是就那些方面进行分析。
即考察各组成要素间在形式上的排列和比例。
即考察各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其中,内部功能分析包括三项基本内容:
1.是确定功能关系的性质,即分析一下有没有相互影响和作用;如果有,是一方影响和作用于一方,还是双方相互影响和作用。
2.是挖掘功能存在和建立的必要条件,即分析在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时要素间的相互影响和作用下才能存在和建立起来。
3.是找出满足功能的机制。即分析促使各个要素之间相互影响和作用的手段和方法。
即考察现象整体对社会的影响和作用,也就是把研究对象和现象放在社会之中,考察它对社会各方面的影响和作用。这一分析主要包括两项基本内容:
(1)是分析功能服务单位,即对社会的哪些方面发生影响和作用。
(2)是分析功能的性质,即对社会的影响 和作用哪些是积极的,哪些是消极的,哪些是明显的,哪些是潜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