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机制(Benefit Mechan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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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机制是指企业及其成员从维护自身的利益出发,对企业外部环境中各种经济现象及其变动的反应方式和企业中不同成员的行为之间的相互依存、制约、影响方式。由于企业及其成员的利益与企业的效益、分配、激励具有藕合关系,企业利益机制一般包括有企业效益机制、企业分配机制和企业激励机制等。
企业利益机制的构成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
1)、在一个企业中,全体成员可划分为资产所有者、经营管理者和一般职工三个基本类别。企业的各类成员,面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外部环境,他们的利益具有一些共同的组成要素,诸如企业自我发展需要的、企业各类成员的生理需要的、安全需要的、社会交往需要的利益等等。由于不同类别成员与企业资产的关系和在企业中所处的地位不同,他们之间随着收入水平、受教育程度、心理结构等方面的差异,来源于不同需要的利益也有所不同。这两个方面便造成了企业中不同成员的利益结构。也就是说,各成员所需要的利益在利益总体中的重要性存在着不同的比重。
2)、企业的组织状态。企业行为通常并不单纯是某一类企业成员的利益需要的产物,而是企业中各类成员的利益要求的合力的产物。这种合力所处的状态,主要取决于企业的组织状态。企业组织状态可以从资产归属状态和决策活动组织状态两方面进行考虑。企业资产的归属状态固然与企业决策活动的组织状态有着内在联系,但同一资产归属状况的企业通常又可能共存几种不同类别的企业决策活动组织状态。例如,中国曾经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中推行的各种类别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其相互之间在决策活动的组织状态方面就有所不同。上述企业资产归属状态和决策活动组织状态的差异,造成了企业资产所有者制约企业活动的途径和力度的差异,造成了企业实际经营管理者抗衡资产所有者、制约一般职工和表现自身独立利益的方式和效果的差异,也造成了一般职工抗衡经营管理者和表现自身利益的方式和效果的差异。在此基础上,企业中所形成的能制约企业行为的利益合力也就会有所不同。一定的企业活动外部环境的构成因素及其变动,作用于一定的企业利益合力,便导致一定的企业行为。
企业利益机制的特征是维护企业各类成员的合法利益,在保证国家利益不受损害的条件下,采用正当的手段谋求企业和职工个人最大的利益。在中国,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前,原有的经济体制条件下,国营企业的利益机制是同原来的生产型企业的组织状态相适应,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基本上同企业的经营效果脱节,未能更好地发挥企业利益机制的效应作用。在实行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相应扩大了企业自主权,国营企业的利益机制发生了变化,主要表现在企业及其职工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与经营效果挂钩,从而进一步发挥了利益机制的效应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