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环境(Innovation Mili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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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是指人类为了满足自身需要,不断拓展对客观世界及其自身的认知与行为的过程和结果的活动。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创新环境是指在创新过程中,影响创新主体进行创新的各种外部因素的总和。主要包括国家对创新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国家对创新行为的经费投入力度以及社会对创新行为的态度等等。
20世纪70年代初“企业孵化器”的概念首先在美国被提出以后,一些工业化先进国家先后对这一概念进行了各种不同的实施方案。例如美国在旧金山发展了硅谷,波斯顿的128号公路和北卡罗来纳的研究三角园区。英国则基于剑桥和爱丁堡的大学在1972年建立了第一个科学园区。1969年,法国建立了类似小城镇结构的索菲亚技术极。1982年,德国在柏林建了第一个企业家和创新中心。1984年,日本公布了科学城方案,并着手实施。在80年代后期,意大利在其南部的巴里实施把创新和科学园区嵌入城市结构的方案。在科学园或科学城的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过程中,人们需要进一步弄清楚,为什么有些创新的社区是成功的,而有些则不然;这些成功显然和环境有关。1985年由西欧国家成立了名为“Groupe de Recherche Europen sur les Milieus Innovateurs(GREMI)”的研究小组,它的任务是开发一种共同的方法论,以及为研究创新行为和进行比较实践调查理论的逼近方法。1989年在巴塞罗纳会议上欧洲区域创新环境研究组(GREMI)定义了一个新的空间发展理论模型,即“创新环境(Innovation Milieu)”。
根据欧洲创新环境研究小组(GREMI)的观点,可以把企业看成是环境的产物,把创新环境视为培育创新和创新性企业的场所。环境是创新所必需的,在环境中是否能够得到技术诀窍,地方性联系和地方性投入,是否接近市场,能否得到高素质劳动力,都是决定区域创新性的因素。企业要与其它企业一道,与培训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和地方权力机构一道,利用环境中的各种资源,联合产生新形式的本土化生产组织,创造有利于创新的环境。
GREMI从五个方面来识别创新环境:
1、创新环境的外部形象通过一定区域内的行为主体、社会感知和企业以及机构反应出来。
2、创新环境具有它的内部表现逻辑,即人力资源的自我组织过程;中心城市作为创新空间扩散的动力;国土组织按照一体化的专门化和功能化被结构化;微观、中观和宏观相协调。
3、创新环境的协同过程,重要的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去扩展非市场的领域,并指出,区域战略优势很大程度取决于超越市场关系的强度。同时环境的协同还表现在创新的扩散。
4、创新环境提供共同学习的环境。在共同学习的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的创新运行方案的自我发展逻辑。
5、创新网络要求一体化有弹性的专门化;组成战略联盟与中小企业相互依赖的地方网络以及创新等级网络。
GREMI把创新的环境从一个相对较小的社区扩大到一个地区;创新环境不仅和科技本身有关,而且和社会文化理念有关;信息和知识交流传播不仅通过物质手段(通讯和计算机网络),重要的还通过人与人接触等非正式的和“不可见”的链结;创新环境不仅和市场空间、生产空间有关,而且和支持空间有关。这些都为营造创新环境提供了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