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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职业劳动补偿理论认为,军人职业是特殊的职业,军人劳动是高风险、高强度、高成本的人类劳动,因此,与其他职业劳动者相比,应给予军人更高的社会保障待遇,作为对军人特殊职业劳动高付出的补偿。
从国外实施军人社会保障项目和国内学者的观点来看,军人职业劳动的特点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劳动风险大。军人的根本职能是保卫国家安全。只要国家安全受到威胁,就必须随时挺身而出。特别是在高技术条件下,战争的残酷性空前增大,军人随时可能流血或牺牲。即使在乎时的军事训练、实弹演习和抢险救灾中,也时常存在着危险与牺牲。军人对国家安全负有重大责任,人身安全也常常面临威胁,因此,总是处于高度紧张状态,这也是其他行业劳动所不可比拟的。
二是劳动条件艰苦。军队驻防的地理位置往往比较偏僻或偏远。在我国,除15%左右的军人在城市工作之外,80%以上的军人工作、生活在环境比较差的地区,交通不便,生活、工作条件异常艰苦,衣、食、住、行、用等方面存在着许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
三是劳动强度高。军人在单位时间内体能消耗的程度明显较高。我国军人膳食营养表供给量标准显示:以营区训练为主的各项活动属于中等劳动,每人每天的热能消耗在3 000大卡以上;以行军野营为主的训练施工属于重度劳动,热能消耗一般在3 200大卡~3 700大卡以上,有时高达4 500大卡;以战时及平时攻防演习为主的负重行军、突击施工、抢修工事等活动为极重劳动,热能消耗在4 000大卡以上。即使在和平时期,军人80%以上的时间用于训练、演习和施工等工作,每人每天平均消耗热能在3 200大卡左右,属于中等偏重劳动,也是超出社会平均劳动强度的。军人的劳动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固定性,平时一有任务,就必须立刻执行,战时更是经常进行长达数小时、数日乃至数月的战斗。
四是劳动复杂。军事劳动是熟练程度高的复杂劳动,尤其在高技术战争条件下,军事技术的发展与更新使得军事装备进一步向合成性、智能型方向发展,军事专业知识的范围日益扩大,战争的科技含量空前增多,军人劳动的复杂程度也越来越高。
五是军事劳动流动不定。由于作战、训练、施工等军事需要以及执行平叛、平暴、抢险救灾等紧急任务,军队经常要换防、调防、紧急出动等。特别是在军队机动能力大大提高的情况下,军队的换防和调防将更加频繁,军人劳动的消耗量因此而增加。
六是劳动有强制性约束。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以报效国家为己任,部分身心自由也要受到军纪的约束,这可能意味着要放弃与家人、亲友共同分享生活快乐的权利,远离“潇洒”、“时髦”等。
七是劳动不仅机会成本高,附加成本也高。附加成本是军人履行职责给军人家庭带来的额外生活费用、心理和家务负担。额外生活费用主要包括军人家庭搬迁费、子女转学费、家属就业安置费、探亲食宿费、交通费等。军人大多面临第二次就业,干部调动、配偶随军随调、配偶两次以上就业、两次以上搬迁等,都要增加消费支出。此外,由于军队大多驻守在边远、艰苦地区,自然环境恶劣,文化教育水平落后,造成军人家属的工作安排、子女入托和入学困难,子女得不到良好的教育。
八是劳动的公益性突出。军人人伍即意味着其追求个人经济利益的行为将受到严格限制,军人劳动是为民族和国家的安全服务的,按照现代经济学理论,军人劳动产出是一种“纯公共产品”。
由此可见,军人从事的职业劳动是多方面的、高付出的劳动,因此,给予军人多方面的、较高水平的社会保障,其实是对其在职业劳动中个人的付出或损失的补偿。在与公民同类的保障项目上,对军人的保障水平要高一些;此外,还应根据军人的职业劳动特点,增设一些特有的保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