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性(Interio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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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性是由交易者所经受的但没有在交易条款中反映的利益和成本(史博普,1989)。内部性是一个与外部性市场失灵相对应的概念。
按照巴泽尔的理论,产权即使在法律上界定清晰了,但在事实上并没有完全界定清晰,而且由于交易总是有成本的,因此产权注定永远不可能界定清晰。正因为产权在事实上不可能完全界定清晰,所以,现实的一切交易过程中,如果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就必然会产生所谓的内部性问题。
内部性的本质内部性在本质上如同外部性一样也是一个产权问题,即由于产权虽然在法律上界定清晰上,但在事实上无法完全界定清晰,而未界定的产权便会作为公共财富被置于公共领域(public domain)。于是,交易双方在既定约束条件下可自由地进入公共领域攫取未界定的财富,如果一方凭借其信息优势而过度攫取公共领域的财富,就会对处于劣势的交易另一方来带来在交易合同条款中界定的成本,这就是所谓的内部性。
内部性包括正内部性和负内部性。正内部性如就业者上岗培训而从中得到的好处并没有在劳动合同中反映。负内部性如卖给消费者的产品有质量问题、生产中的工伤事故等。由此可见,内部性即是微观经济学中所指的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市场失灵问题。
无论是外部性还是内部性,它们对其他经济主体造成的额外成本即为负或者带来的利益即为正,都是因交易成本为正使产权难以界定清楚而引起的权利的伤害或溢出,从而导致资源配置失效。所以,从产权理论的观点看,区别外部性和内部性就是没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