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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投资假设是指假设在确定项目的现金流量时,只考虑全部投资的运动情况,而不具体区分自有资金和借入资金等具体形式的现金流量。即使实际存在借入资金,也将其作为自有资金对待。这样可以让使用不同资金来源的投资项目具有可比性。
提问:按照全投资假设借款的利息支出和还本支出均不属于项目的现金流量,为什么在现金流量的计算公式中,要在净利润的后面加上利息呢?
理由如下:
1)全投资假设下的现金净流量是要站在经营活动的角度上来看的。全投资假设的含义是计算现金流量时,不把利息支出(筹资活动的流出)作为“现金流出量”,因此在会计的净利润的后面“加上利息”就是要达到调整的目的;
2)在会计上,利息计入税前利润,导致税前利润减少。因为所得税=税前利润×所得税率,所以,利息会导致所得税减少,减少的数额=利息的数额×所得税率,从而引起净现金流量增加,增加的数额=利息的数额×所得税率①,因此,在计算净现金流量时必须加上导致所得税减少的数额;
3)由于净利润=税前利润×(1-所得税),因此,利息导致净利润减少的数额=利息的数额×(1-所得税率)②,这样,净利润后面再加上利息(即②+利息)刚好反映利息导致净现金流量增加的利息的数额×所得税率(即①)。
综上所述,净利润后面必须加上利息。
提问:在全投资假设下,资金作为自有资金,即如此,为什么还要考虑资本化利息及在经营期支出的利息呢?
理由如下:
1)全投资假设的核心意思是“借款的还本付息支出不属于项目的现金流量”。
2)资本化利息并没有计入项目的现金流量中;只是在投资总额中包含资本化利息。
3)在计算经营期的净现金流量时,之所以在净利润后面加上利息,是因为在计算净利润时已经减掉了利息,如果不另外加上利息,则导致的结果是利息引起净现金流量减少,只有再另外再加上利息才与全投资假设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