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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资金自给率是指是指银行信贷资金的自给能力。通常用信贷基金,争项存款和发行债券之和与各项贷款之比表示。
其计算公式为:
流动资产周转率= | 销售收入 |
× 100% |
平均流动资产 |
信贷资金自给率反映通过银行自身营运活动而积累的自有资金,通过各种信用方式组织存款、发行债券解决多少贷款资金。
信贷资金自给率从总体上反映一个银行的资金状况,信贷资金自给率越高,表明资金实力越强。但信贷资金自给率低,不能表明信贷资金自给能力弱,或贷款掌握偏松,这与一个地区的经济结构有密切关系。经济结构属于重工业类型的地区,投入多、产出少,资金占用周期长,周转缓慢,信贷资金自给率就很难提高。另外,信贷资金自给率的高低,直接受借入资金,主要受向人民银行借款的影响。为了保证政策性贷款及经济正常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向人民银行借款是必要的,但向人民银行借款增加较多,信贷资金自给率就会相应降低,直接影响信贷资金自给率提高。所以,银行应合理适时使用人民银行借款。
信贷资金自给率一般以一年为考核期,按12个月计算的平均自给率与上年的平均自给率进行比较,一般都在上年的基础上提高几个百分点。在实际工作中,要经常注意信贷资金自给率的变化情况,随时对存贷款规模进行分析研究,加强对信贷资金的管理,做好存贷款的平衡,保证信贷资金自给率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