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额变更

目录

  • 1 什么是保额变更[1]
  • 2 保额变更的办理程序[2]
    • 2.1 加保:
    • 2.2 减保:
    • 2.3 退保:
  • 3 参考文献

什么是保额变更

  保额变更是在保单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可以根据自己保障需求的变化和缴费能力申请变更保额。具体可分为主寿险加保、减保,附加险加保、减保,以及附加险续保与取消。变更后的续期保费按寿险公司计算的新保费缴纳。为了防止逆选择,办理加保时需要核保,对加保次数和保额也有限制。减保部分一般按部分退保处理。附加险取消时若有未到期保费应退还给客户

保额变更的办理程序

加保:

  (1)申请办理加保的资格人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但带有死亡责任的险种,投保人申请加保,须征得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少儿类保险除外)。
  (2)申请办理加保,一般在缴费对应日前一个月提出,如缴费对应13之后要求加保的,应先缴纳续期保费后再做加保。
  (3)加保后累计保险金额不能超过该险种的承保限额。
  (4)原保单如有特别约定,同样适用于加保部分。
  (5)加保缴费形式同原险种的缴费形式。
  (6)下列情况不予办理加保:

  ①原保单承保时是次标准体;

  ②缴费期满;

  ③已发生伤残医疗给付或已领取生存金的保单;

  ④被保险人年龄超过50周岁的保单。

  (7)缴费对应日前收到加保缴费的,批单生效日为缴费对应日;缴费对应日之后收到加保缴费的,批单生效日为收到保费的次日。
  (8)加保应备文件:

  ①保险单;

  ②变更申请书;

  ③投保人或被险人的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供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

  ④加保带有病故、病残保险责任的险种,还应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告知书(少儿类险种还应提供投保人的健康告知书)。

减保:

  (1)申请办理减保的资格人为投保人。如果被保险人申请办理减保,须征得投保人书面同意(或投保单位的书面证明),并明确表示减保金由谁领取。

  (2)减保申请应于缴费对应日前一个月提出,如当期保费已缴纳,则不受理减保的申请。
  (3)减保后主附险年总保费不得低于300元。
  (4)减保应在合同生效两周年后方可进行,否则无现金价值
  (5)以下情况不予办理减保:

  ①发生伤残医疗赔付的保单;

  ②已进入生存领取期的保单。

  (6)减保应备文件:

  ①保险单;

  ②变更申请书;

  ③投保人的身份证;

  ④委托被保险人办理减保的,还须提供投保人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团体业务可由投保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退保:

  (1)申请办理退保的资格人为投保人。如果被保险人申请办理退保,须征得投保人书面同意,并明确表示退保金由谁领取。

  (2)合同生效满两年且缴费满两年,投保人可以申请退保,本公司收到退保申请后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3)退保应备文件:

  ①变更申请书(亲笔签字);

  ②保险单及最后一次缴费凭证;

  ③投保人的身份证明;

  ④如为代理人办理,应提供投保人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

  (4)以下情况不予办理退保

  ①已发生伤残医疗赔付的保单;

  ②已进人生存领取期的保单。

参考文献

  1. 魏巧琴编著.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01.
  2. 李彦 杜金沛编著.生活中的金融新知——我要保险.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01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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