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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任务式激励,是指单位针对一时的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或目标对成员进行的激励。
比如:在一家企业做调查,发现这家企业设有名目繁多的奖励或提成。有质量奖、销售提成、新产品促销提成、工艺改进奖、费用节约奖,还有环境卫生奖、管理建议奖,等等。算了算,这家企业的激励方式多达30多种。同样,可以发现在一所大学为了调动教师多方面的积极性,也设立了多达十多个激励名目,如发表论文奖、出版著作奖、项目经费配套、教学课时津贴、开设新课奖、用外语授课津贴和公共事务津贴等。从上面那家企业和那所学校的激励目的和方式看,它们实行的都是任务式激励。
任务式激励的特点非常明显,那就是一事一奖,一事一报酬,十分具体,也很明确。
任务式激励的好处是:只要你做了某种事,比别人做得多一点或比别人做得好一些,都可以得到相应的报酬,激励效应比较直接,立竿见影。但坏处是做什么事都讲报酬,有好处的事才做,没好处或好处少的事就不做或少做,凡事斤斤计较,凡事只讲眼前的、直接的利益。
对任何一个单位来说,只有任务式激励是远远不够的。一个单位实行任务式激励,就像一位家长对待孩子,这科考好了就带他去吃麦当劳,那科考好了就带他去吃肯德基;或者这次考好了就给他买玩具,下次考好了就带他去旅游。其效果是刺激了某些非常具体的一时一事,模糊了总体目标,弱化了全面和可持续发展;强化了个人的一时一得,削弱了单位的总体激励效应。因此,任务式激励不能不用,也不可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