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变动限额(Limit M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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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变动限额是指交易所为降低风险、减少偶然突发性短期因素的影响而对期货合约每日价格波动的幅度作出的限制。其中,涨跌停板额是一种静止的价格变动限额,这种限制方法是根据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或结算价,乘以一个事先给定的比例(比如3%),就可计算出每种合约当日价格的最高和最低值,如果交易过程中市场价格超过了这个值,就要自动停板。暂时停止此合约的交易。
随着其市场的发展和完善,交易所逐渐增加了可变的价格变动限额。例如,海南中商期货交易所规定,棕榈油、天然橡胶的涨跌停板分别为每吨价格达到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0元,±400元。咖啡、可可分别为每百公斤价格达到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0元、±50元。但是,如果某个上市品种的三个或全部月份合约的交易报价在一天中均达到停板额并至少持续lO分钟无成交,则停板额扩大50%;如果连续三个交易日出现这种现象,则停止该上市品种的交易直至交易所认为可以恢复时为止。如果某上市品种的某个月份合约的交易报价连续三个交易日均达到停板额且无成交,则停板额在第四个交易日扩大50%。而在进入交割月份后,合约买卖价格变动的涨跌停板制度自动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