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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吸存量是指各项存款平均余额与全行平均人数的比例,是按人均计算的存款数额指标。通常用于考查各行人均吸存水平,以促进节约投入,扩大吸存效果。
人均吸存量计算公式为:
人均吸存量(万元/人)= | 报告期止存款余额 | |
报告期止本行职工总数 |
式中,职工总数包括在册正式职工、合同工和从事业务工作的临时工,不包括干校、干休所、招待所、劳动服务公司、托儿所、医院等所属独立单位的职工。
人均吸存量指标,直接受吸收存款额与全行平均人数两个因素的影响。吸收存款越多,全行平均人数越少,人均吸存量越大;反之,人均吸存量则越小。
人均吸存量指标,采取强度相对数的形式,不受单一存款总量的制约,避免存款总额增长而相对吸存量减少的弊病,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存款的增减变化。它有利于银行问的横向对比,从而知己知被,发现不足,努力增加存款,保证资金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