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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EC方式即承认成员的多样性;允许灵活性和渐进性;遵循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自主自愿原则;单边行动与集体行动相结合。
“APEC方式”的正式提出是在1996年菲律宾苏比克会议上。“APEC方式”的提出,符合这一组织的特点。亚太经合组织是全球最大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无论人口、经济总量或贸易总量,都接近或超过世界的一半。另一方面,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具有广泛代表性和多样性,既包括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发达成员,也包括中国、俄罗斯等新兴经济体;既有东方文明,也有西方文化。承认多样性,是对不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成员的尊重和包容。
“APEC方式”的独特,在于它是“对话平台”而非“谈判平台”,以“自愿”而非“约束”为原则,以全体成员达成共识为前提,强调协商一致、自主自愿。
APEC自1989年诞生以来,其发展速度、经济规模、市场容量令人瞩目,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与以往其它区域组织运作方式不同,APEC方式的独特性推动了APEC的发展。
APEC内发达成员、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成员以及发展中成员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明显地呈三个层次,同时这样一个横跨太平洋两岸的大区域组织内部又有多个次区域和小区域组织。合作主体间利益的多样化和利益关系的连横交叉决定了经济合作过程中利益冲突的激烈和合作进程的艰难,很难采用通过谈判签署协定的方式实现所有成员步调一致,取得进展将是非常困难的。此外,各成员体对区外经济的依赖性较深,文化冲突也很严重。这些决定了APEC合作制度的创新特点:
1.承认多样性和开放性
与北美自由贸易区和欧盟为代表的封闭型的区域经济集团不同,APEC极力倡导“开放的地区主义”原则,其特性是:一是开放性而非防御性;二是承认区域内现存的差异性;三是务实的态度促进交流;四是参与成员不应具排他性。
2.灵活性与渐进性相结合
一是确定了不同的时间表。APEC为了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1994年发表了《茂物宣言》,确定了APEC实现贸易自由化的时间表,即发达成员不迟于2010年,发展中成员不迟于2020年实现贸易投资自由化。这种灵活性使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所有APEC成员均承诺届时将实现《茂物宣言》所规定的目标(以下简称“茂物目标”)。类似这种“两个时间表”的灵活性规定还有《马尼拉行动计划》中的“单边行动计划”等。
二是实现“茂物目标”进程的灵活。各成员依据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单边行动和单边行动计划,采取渐进方式,以不同的速度最终达到“茂物目标”。
三是单边行动计划和集体行动计划相结合。为了实现APEC的长期目标,集体行动计划对具体领域贸易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所需集体行动路线做出安排。
所谓渐进性是指在目标实施过程中不搞一刀切,允许分步骤地向最终目标推进。渐进性最充分的体现是1994年领导人会议发表的《茂物宣言》,它对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的不同规定显示了APEC方式对发展中成员现实情况的考虑,允许分步骤的达成目标。
3.自主自愿与评估机制相结合
APEC一反区域经济合作的传统,灵活务实,不开谈判之风,不搞超国家决策,在各成员体一律平等的基础上,以自主自愿、互惠互利为原则,通过修订和评估机制强化对目标落实的监督。APEC定期举行高官会议、部长级会议及首脑非正式会议逐级协商达到一致,以声明、宣言等形式做出承诺开展合作。虽然这种方式不具有法律性质,但通过公开声明,各首脑的承诺具有很强的道义责任和信誉上的约束力。因此实质上代表了各成员的政策取向。这种非约束性具有潜在的“隐形压力”,再与修订和评估机制结合(如单边行动计划的滚动式修订和落实评级制),强化了监督的“硬”约束力。
虽然APEC自由化和便利化进程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在实现茂物目标的时限临近之际,APEC方式某些固有的缺陷日益凸现,给APEC进程带来诸多方面的问题与挑战。
其一,由于APEC茂物目标的不明确,没有具体的量化指标,造成各成员的IAP承诺没有充分反映实现目标的实际进程。根据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PECC)和APEC国际评估网(APAIN)的评估,各成员IAP普遍缺乏细节,不能有效引导中期和长期的政策发展[4]。今后如何具体确定APEC茂物目标是一个相当敏感的问题,尤其是关税和非关税领域目标的确定。对于是否确定关税为“零”和非关税措施全部取消才是自由化,目前发达APEC,成员比发展中成员更加敏感,因为发达成员离“茂物宣言”规定的2010年实现自由化已不到6年。对于发展中成员而言,自由化具体目标的确定也关系到2020年能否实现自由化问题。如果到2010年前夕自由化概念依然没有具体的量化指标,APEC实现贸易投资自由化将失去具体方向,对今后发展很不利。
关于APEC贸易自由化概念量化问题,在APEC中达成一致意见可能比较艰难。如果将贸易自由化关税的概念定义为算术平均关税在5%的水平,显然对美国等发达APEC成员有利,这些成员稍加努力就可达到这一自由化目标,而发展中成员则需要尽很大的努力,才可望于2020年达到目标。如果坚持达到“零”关税才是贸易自由化,美国很可能坚持将APEC拖入自由贸易区,或者大幅度改动APEC方式。
其二,贸易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进程过多依赖成员的自觉性,缺乏对各成员执行自由化和经济技术合作政策效果进行评估的机制。目前各成员在实施自由化与便利化的IAP中的承诺,通常不会超过在乌拉圭回合的承诺。不仅如此,各成员参与CAP项目,履行IAP承诺的行动效果也无法通过成员问进行相互评估、彼此间施加压力的方式进行监督。APEC中国年会之后的部长级会议及各工作组会议中,已经加强了对相关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的探讨和研究,但这方面的工作仍然需要大力推进。这种监督和评估机制将部分地改变APEC方式的自主自愿的性质。
其三,APEC进程中的非经济活动对APEC大阪行动议程形成冲击。1997年从泰国开始的东南亚、东亚的金融危机,美国“9.11事件”的发生,2003年中国的“非典”疫情,使APEC活动涉及的问题越来越广泛,除了传统的大阪行动议程涉及的内容之外,还加入了网络安全、生命科学创新、入侵性外来物种、人的安全、反恐、应对“非典”等问题。APEC内容的扩大,必然影响APEC执行和实施大阪行动议程。
2004年的APEC会议,有些成员计划将政治安全问题、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问题、反腐败问题列入APEC活动进程。但在这些领域,发达成员与发展中成员达成统一意见比较困难,相当多的成员对以上问题持谨慎态度。
此外,随着时间的推移,APEC方式和运行机制本身也暴露出一些不足。自主自愿原则的弊端逐渐显现,影响了APEC的发展。近年来,APEC的贸易投资自由化进展比较快,但经济技术合作却处于萎缩状态。由于APEC自身利益和矛盾的难以调和,其多数成员开始热衷于建立多边和双边自由贸易区(FTA),目前已经结束谈判的FTA有6个,正在进行谈判的有12个,计划中的有6个。这些都是APEC成员之间的FTA,不包括旧有的FTA,例如NAFTA、ASEAN、澳新紧密经济联系贸易协定等。
面对上述诸多方面的问题与挑战,APEC方式有必要进行调整与改革。2003年APEC曼谷会议也提出了APEC改革问题。从现实情况出发,APEC方式的调整与改革可能逐步涉及到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是APEC方式将继续存在,但需施加一定的压力推进APEC进程
从近期情况分析,APEC论坛的性质仍将维持下去,因为影响采取APEC方式的因素短期内不会消失。但是,随着贸易投资自由化和经济技术合作的不断深入,虽然APEC方式仍将继续,但其监督和评估机制方面要进行改革,以使监督和评估机制得到加强,为促进APEC成员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进程施加压力。
在APEC进行调整和改革进程的初期,APEC论坛性质应该坚持。采用非约束的论坛方式,各成员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下进行友好协商,由领导人就APEC基本问题达成共识,不存在过多的强制性外部压力,使各成员可以在自己承受的范围内,选择收益最大、成本较小的措施加以实施。从目前亚太地区经济发展的多样性、经济体制以及贸易投资自由化水平的差距性看,如果通过制订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以同样的速度和方式推进自由化,必然难以达成一致。从政治和经济等角度分析,APEC不可能放弃论坛性质,去追求机制化的区域经济组织,因为APEC没有形成机制化模式的经济和政治条件。如果急欲追求机制化,APEC就有垮台的危险。
二是对APEC方式中的内容进行某种形式的调整
从最近的五年进程分析,由于茂物目标的确定及量化,APEC某些成员的关税将降低,为了避免“免费搭车”现象的产生,将对APEC方式中的开放性问题进行调整。1997年1月开始实施的单边行动和APEC集体行动揭开了APEC贸易投资自由化的序幕。在初期阶段,APEC成员的关税总水平在世界范围内并不算低,如果不计人中国香港和新加坡的关税,APEC发展中成员的关税水平在世界上是高的(大约高出一般发展中国家1O),在这种状况下,APEC削减关税的行动不会引起“免费搭车”。然而当APEC关税降到一定程度,尤其是实现了贸易自由化以后,APEC成员的关税水平比全球大部分国家的关税都低的时候,就会引起“免费搭车”。这种“免费搭车”现象可能迫使APEC成员不得不改变开放性原则,即APEC成员的贸易投资自由化措施只对APEC成员有效,而非成员将不享受APEC成员关税降低所带来的好处。
三是自由贸易区将逐步取代论坛
从长远分析,随着APEC内部FTA的不断增加,APEC内部的贸易和投资壁垒将逐步减少,各成员的自由化程度不断提高,这为APEC整体的贸易投资自由化创造了条件。各个FTA将进行整合,当FTA的叠加包括APEC绝大部分成员的时候,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大潮的推动下,其他少数成员可能也会加入,这种趋势将推动APEC逐步向自由贸易区方向发展。
另外,如果APEC逐步过渡到具有排他性的区域经济组织,APEC进程中涉及的内容将会简化,有些不属于区域经济组织的内容将退出APEC进程。
对于APEC是否应该将政治议题作为会议讨论的内容之一,各成员对此意见不一。实际上在APEC成立之初,各成员就APEC作为区域经济组织的性质问题已经取得共识。1989年APEC成立大会上,就确定APEC的宗旨之一是“会议只讨论经济合作问题,不讨论政治、安全问题”。随后四年时间里,APEC各成员的活动始终是围绕区域经济合作展开的。如果在APEC进程中加入许多非经济问题,必然冲击APEC进程,使APEC的负担越来越沉重,成员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APEC应该就涉及的内容进行精简。
总之,APEC进程已经推进了15年,成效很大,但依然存在不足,在充分肯定其成功之外,也应该看到其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只有这样APEC才能发展。在APEC进程中,APEC方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区域经济组织的发展进程中,不可能有一成不变的模式,任何模式都需要不断地进行调整,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APEC方式就是如此。